宣城广德不允许代开专票
留言时间:2021-03-15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是一个小个体户,一年有几次到税务窗口代开专票结账。现在不允许我们代开了,必须要个人领回去开票,每个月还要申请发票,申报也不会。很麻烦!我想请问像我们这样一年开几次发票是否一定要领回去开,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1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规定:“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