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安徽  >  安徽税务: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保部分,企业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安徽税务: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保部分,企业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保部分,企业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 : 2021- 04- 06   09 : 36 来源 : 安徽税务

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保部分,企业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答:不能扣除。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员工应承担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应包含在企业发放的工资薪金内。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