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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税务:个人使用银行积分兑换宣传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使用银行积分兑换宣传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 : 2021- 04- 06   09 : 36 来源 : 安徽税务

个人使用银行积分兑换宣传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答: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因此,消费者通过消费积分兑换的礼品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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