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结果(6.20-8)
发布时间 : 2019-06-20 17 : 17
行政相对人名称:宿州市XXX建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XXX
实际控制人姓名:XXX
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号:XXX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宿税一稽罚〔2019〕120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及《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规范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和征税范围的通知》(宿政秘〔2018〕76号)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规定
违法事实: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该单位2018年度实际占用土地面积4066.63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为二等,适用8元/年的税额标准,应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4066.63×8=32533.04元,未申报缴纳。
(二)房产税问题:
该单位厂房原值3879800.00元,办公楼原值903800.00元,保卫室原值149400.00元,食堂原值37300.00元,土地取得成本335500.00元,应申报缴纳房产税=(3879800.00+903800.00+149400.00+37300.00+335500.00)×70%×1.2%=44568.72元,未申报缴纳。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对该单位上述未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2533.04元、房产税44568.72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处罚金额:38550.88元
处罚决定日期:2019年6月20日
公示截止期:2020年6月20日
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1300MB1883917R
数据来源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1300MB1883917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