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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我单位是县城供水企业,政府安排我单位随水费代征城市垃圾处理费,代征的城市垃圾处理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代征城市垃圾处理费

留言时间:2021-04-16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单位是县城供水企业,政府安排我单位随水费代征城市垃圾处理费,代征的城市垃圾处理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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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4-2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对于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供水公司享受免税政策。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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