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征城市垃圾处理费
留言时间:2021-04-16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我单位是县城供水企业,政府安排我单位随水费代征城市垃圾处理费,代征的城市垃圾处理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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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4-2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对于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供水公司享受免税政策。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