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房地产进项留抵税额是否可以抵减增值税预交税款欠税
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开发的项目暂未交付业主,按实收款申报增值税预交税款,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难以按时缴纳税款,请问我司是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预交税款欠税。
办件编号 JZXX20210301276 提交时间 2021-03-22 16:05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根据《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期末留抵税额可以抵减增值税欠税。
答复机构 货物和劳务税处 答复时间 2021-03-26 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