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咨询
留言时间:2021-07-07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你好,咨询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
我是今年1-4月租房,5月开始首套住房贷款。
为何现在申报个税时,1-4月的租房扣除数6000元被清除了?只显示5-6月的贷款扣除2000元?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7-1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