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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税务: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中!这些问题请留意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中!这些问题请留意

安徽税务 2022-02-25 10:00

对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来说,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啦!税小皖今天对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相关要求做了梳理,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哪些主体需要进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以下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进行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1)个体工商户业主;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3)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

(4)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提示:实施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需办理汇算清缴。

● 经营所得具体指哪些?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 什么时间内要办理好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纳税人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因此,2021年度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限为2022年3月31日前。

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 60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 个体工商户应纳税额计算应注意的问题

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 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公益性捐赠——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 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 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如税收政策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100%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研发费用——研发费用,以及研发而购置单台价值在 10 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实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可直接扣除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应注意的问题

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 2%、14%、2.5% 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 销售(营业)收入 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 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 销售(营业)收入的 5‰

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根据前述规定准予扣除的个人费用,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 如何计算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张某 2021 年 1 月起承包某服装厂,依据承包协议,服装厂工商登记更改为个体工商户。2021 年张某经营的服装厂共取得收入 80 万元,发生成本、费用、税金等相关支出 43 万元(其中包括张某工资每月 3200 元),张某无综合所得,基本费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共计 90000 元。2021 年张某应缴纳个税为:

应纳税所得额=800000-430000+3200×12-90000=318400(元)

应纳个税=318400× 30%-40500=55020(元)

来源:黄山税务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审核:个人所得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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