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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请问企业购买预付卡开具的不征税安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能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预付卡发票能否税前扣除

留言时间:2022-05-25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老师您好!请问企业购买预付卡开具的不征税安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能否在所得税前扣除?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5-3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28号公告)第十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安徽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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