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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留抵进项税额已经办理退税,是否需要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标题 留抵进项税额已经办理退税,是否需要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内容 公司是服务行业,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由于有较大进项留抵税额,所以,公司申请退税,税务局批准后退税,税款已经到账。那么,该已退税款的进项税额对应的已经计提的加计抵减额需要调减回来吗?经查询相关文件,只有在不符合抵扣规定的进项票转出时需要调减,未有对这方面相关的政策解读,如果需要调减是否与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不符,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办件编号 JZXX20220501619 提交时间 2022-05-10 08:32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税收事业的关心,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留抵进项税额已经办理退税,不需要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答复时间 2022-05-11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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