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水富税务局对我公司购进货物取得发票不允许抵扣,理由是因为我方付款方式不是公司账户支付出去,是
留言时间:2021-08-13
纳税人所属地
大连
问题内容
云南昭通水富税务局对我公司购进货物取得发票不允许抵扣,理由是因为我方付款方式不是公司账户支付出去,是公司员工账户支付的,因此发票不允许报销抵扣。税务管理员还说“销售货物方可以这样收款,开具发票也是符合规定,但是不允许公司抵扣报销”。
1、所以我想请问到底有没有相关问题的正确回答。这个发票能不能开,为什么允许开不允许用。
2、我关于这个问题留言官网得到留言回复不会因为付款账户不一致进项税抵扣。我给税务管理部门也说了。他们说官网上说的不对,他们说的才对。请问以后以谁说的算?
3、请问是现在政策给税务管理部门下达了指标任务吗,必须完成纳税指标吗。让他们强行收取纳税人税款
4、我们也是挣血汗钱,就被他们一句话只许开不许用,难道政策规定同一个业务发生卖货方可以不因为支付账户不同不允许开发票(因为要交税钱),买货方却因为支付账户不同不允许抵扣(因为抵扣公司可以少缴纳税款)就损失了。
5.我方对这样的政策管理方式不服
请你们不要再电话回复,我请求在官网留言回复我,电话回复只是在敷衍我们纳税人。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大连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8-17
答复内容
大连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 )第一条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
(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综上所述,建议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如有疑义,请咨询当地税务局进行确认。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