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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经营所得申报缴款操作指南

09-29 我要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经营所得申报缴款操作指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日期:2019.3.12

尊敬的纳税人:

ITS系统上线后,经营所得申报缴款方式(定期定额户除外)发生变化,为做好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所得申报缴税工作,现就ITS系统上线后经营所得申报缴款方式说明如下:

ITS上线后经营所得申报缴款方式(定期定额户除外)

方式一:

通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进行申报

流程:先注册后登陆

注册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手机APP,二是通过大厅注册码

在电子税务局中点击【自然人登陆】

点击右下方“个人所得税”,进入电子税务局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

扫描二维码,选择手机APP方式注册

点击“立即注册”选择“大厅注册码注册”方式注册。

注册成功后,登陆

进入系统:

点击【申报管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A表)】进行季度预缴申报

填报完毕,进入缴费界面:

注意:缴款方式有两种,通过银联卡在线支付以及个人三方协议缴税

方式二:

通过“扣缴客户端”代理申报

软件安装: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个人所得税改革专栏”——“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安装包”,安装运行。

流程:

当单位类型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三种类型之一时,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

首次点击【生产经营】-【预缴纳税申报】会出现如下提示:

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后,方可进行申报:

点击【预缴纳税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点击【税款缴纳】进行缴税,目前该系统只支持个人三方协议缴税

方式三:

到办税服务厅实地办理

注意:缴款方式有银行端现金缴税 、POS机、扫码支付、税务机关自收现金缴

定期定额户经营所得的申报缴款仍按原方式和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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