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甘肃  >  甘肃省税务局:我12月份申请转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计算连续12个月

甘肃省税务局:我12月份申请转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计算连续12个月

09-29 我要评论

我12月份申请转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计算连续12个月

留言时间:2019-12-13

咨询对象 甘肃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12月份申请转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计算连续12个月,我201911之前是季报,201912是月报,我12月份申请转连续12个是从201911-201812这个期间吗,我能否转换小规模纳税人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9

答复内容 甘肃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五、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