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政策咨询
内容 我是一家二手车经纪公司,请问此次二手车经销增值税政策调整,二手车经纪公司适用增值税政策有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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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 JZ20200500161 提交时间 2020-05-10 09:44:42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现将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7号)聚焦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业务。从事二手车经纪的纳税人提供的居间代理服务、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等,适用的增值税政策均没有变化。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1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