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咨询
留言时间:2020-06-03
咨询对象
贵州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一下提供广告服务的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如果不需要缴纳,那我从营改增以来所交过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否能退?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04
答复内容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经系统查询,2020-06-04 09:14:24您已经来电贵州税务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咨询该问题,该问题热线咨询员113号将会通过热线回复您。请您保持电话畅通。(备注:12366热线业务编号:152000000000002163166)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