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强震慑、利执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0年10月09日
为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等渠道对外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俗称“税收黑名单”,即对达到一定涉案金额的偷、骗税案件、虚开发票案等违法案件信息予以公布,并通过发改委推送至金融、海关、铁路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近期,贵州省某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外地税务机关发来的协查函对辖区内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检查。检查人员根据前期对涉案企业评估的涉税风险,对企业的营销数据、发票数据、合同资料等进行了综合比对分析。经查,该公司存在逃避缴纳税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管理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缴该公司少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240.67万元。
在向该企业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税务处理决定书》后,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各种理由拖延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鉴于此,检查人员向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说明了不缴纳的后果,特别是纳入“黑名单”管理后,该企业在“招投标、投融资”等领域会受到限制,当事人将会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尴尬境地,企业有可能无法持续经营,这比强制执行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更为直接。在政策的宣传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震慑下,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积极筹措资金,补缴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案件执行完毕。
虽然该企业交清了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可以免于不向社会公布。但是,该案件信息一经录入相关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将作为当事人的税收信用记录永久保存,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适用相应的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这对企业的影响也是深远的。这个案件不仅给企业带来了深刻的教训,也给广大纳税人带来了一些警示:一是税收违法这条红线碰不得。有些纳税人认为只要税务机关不查就没事,即便查出来了,把税款补缴了就相当于“花钱消灾”,实际上一旦有达到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行为,即便把税款补缴了,也有可能面临严格的监督管理及惩戒。二是合法经营才是正道。纳税人只有遵守法律法规,才能发展的更好,一旦违法必将付出代价,轻则丧失相关经济利益,重则将会无法持续经营。
点评: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的作用不仅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税收管理秩序,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而且还对税务稽查案件的执行带来了积极的作用。对于一些执行难的案件,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可能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这也为案件执行找到了另一个突破口。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加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了“黑名单”制度的公众知晓度,对涉税违法犯罪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