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警联手,阻断虚开“黑手” ——3.11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 2020年11月03日
近日,根据税务管理部门风险推送线索,黔西南州税务局稽查局与黔西南州公安局经侦支队迅速成立“3.11”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专案组,税警联手打掉了1个虚开犯罪团伙,抓捕犯罪嫌疑人1人,判处有期徒刑2年。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暴力”虚开发票案件,涉及企业30户,作案团伙利用“放、管、服”政策的便利,于2018年9月至11月期间在安龙县虚假注册登记30户“空壳”企业,登记类型均为建筑工程、广告、机械设备租赁等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求较大的行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关联人员多度重合,注册地址均为同一地址,2019年1月全部失联。2018年9月至11月期间,30户企业向下游293户企业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773份,价税合计金额6555万元。
经查,该团伙实际由詹某某1人实际幕后操控,詹某某联系其聘用的财务人员张某、黄某带领需注册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外地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公司注册法定代表人全部是詹某某从外地临时召集的人员,办理完注册登记并领购发票后即离开,注册企业法定代表人14人,均为外省籍且居住地较为偏僻,财务人员中15户企业同为黄某、10户同为张某、4户同为刘某。
目前,詹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安龙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詹某某有期徒刑2年。黔西南州税务局稽查局向下游293户受票企业所辖税务局稽查局发出《已证实虚开证明》,挽回税收损失1000余万元。并将詹某某及其注册的30户企业法人代表通过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公布系统向社会进行公布,同时与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让违法分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