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公司是否可为个人代理人申请代开发票?
留言时间:2019-03-08
纳税人所属地
贵州
问题内容
您好,我司是取得保监会许可证的保险经纪公司,我们会与很多个人代理人签订协议,他们取得佣金。我公司是否可按照税总公告2016年45号的规定,为这些个人保险代理人代开发票?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3-11
答复内容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三、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请自行判断您的实际情况,按照文件规定处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