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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税务局: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09-30 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我要评论

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留言时间:2020-03-04

纳税人所属地

贵州

问题内容

增值税不得抵扣的文件中注明 集体福利 和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招待用酒  属于个人消费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06

答复内容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请结合您的业务具体判断。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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