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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税务局:一般纳税人物业公司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吗?

09-29 我要评论

一般纳税人物业公司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吗?

留言时间:2019-12-20

咨询对象 海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一般纳税人物业公司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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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海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23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海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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