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税务局:近期国家出台了调整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政策,请问征收率调整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0-03-03
近期国家出台了调整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政策,请问征收率调整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一条规定: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在3月份开票前,要先进行开票系统升级,如未升级到最新版本,将无法选择1%的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