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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税务局:疫情期间,个人通过单位统一向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捐赠,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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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税务局:疫情期间,个人通过单位统一向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捐赠,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0-03-02

疫情期间,个人通过单位统一向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捐赠,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第九条规定: 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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