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税务局:疫情期间,个人通过单位统一向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捐赠,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0-03-02
疫情期间,个人通过单位统一向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捐赠,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第九条规定: 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