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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税务局:小型微利企业年报时是否要填写《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表?

小型微利企业年报时是否要填写《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0-05-08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的规定: 三、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 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直接填写。

所以,小型微利企业年报时不需要填写《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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