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退还以前月份多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0-06-05
近期出台了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政策,在政策发布之前已征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中申请退还?
答:纳税人以前月份多缴的费额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办理: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入库减免退抵税”模块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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