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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税务:【风险预警>税务登记】我公司正在起步阶段,资金有限,想和员工签订无租金用车协议,车辆发生的油费和维修费在企业列支,请问:这样操作可行吗?有什么税务风险吗?

【风险预警>税务登记】我公司正在起步阶段,资金有限,想和员工签订无租金用车协议,车辆发生的油费和维修费在企业列支,请问:这样操作可行吗?有什么税务风险吗?

日期:2018-11-13

来源:海南税务

问:我公司正在起步阶段,资金有限,想和员工签订无租金用车协议,车辆发生的油费和维修费在企业列支,请问:这样操作可行吗?有什么税务风险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您公司实际发生的油费和维修费,如属于与取得的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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