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紧缺人才,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各种所得都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0-09-01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局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要求,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紧缺人才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一是所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二是所得项目指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