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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税务局:各税种纳税期限不一致能进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吗?

各税种纳税期限不一致能进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0-12-14

答: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

按期申报但纳税期限不同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月预征土地增值税,则在4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3月份土地增值税。

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21年3月20日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则在4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3月20日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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