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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税务局: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享受小微企业免税优惠政策,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享受小微企业免税优惠政策,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发布日期:2021-02-19

答: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本期销售额(不含税)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本期免税额填写在第18栏“小微企业免税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例子: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季度不含税销售额25万,经营业务适用3%征收率,享受优惠时,将25万元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对应免税额0.75万元[(25×3%=0.75)],填写在第18栏“小微企业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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