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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税务局:求海南省2007-2010年相关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档案管理文件

求海南省2007-2010年相关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档案管理文件

留言时间:2021-05-31

纳税人所属地

海南

问题内容

您好!求相关2007-2010年海南省相关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档案管理的文件,规定,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海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6-0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海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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