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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税务局:新成立的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是否需要申报缴纳工会筹备金?

新成立的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是否需要申报缴纳工会筹备金?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1-07-14

答:根据《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工联〔2018〕15号)规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由税务部门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代收工会筹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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