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税务局:税务局代开发票的开具人
日期:2019.8.5
来源:海南省税务局
问:您好,我想咨询下,北京税务局代开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下面的开票人,写的就是开票人,这个也咨询了北京税务局因为是网上申请,无法更改。
想请问一下,这样的发票就是无效发票,不能用吗?因为是代开,确实无法更改开票人!还请告知一下,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应按上述文件规定如实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