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不动产,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减费用的顺序是什么?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发布日期:2021-11-26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第三条规定,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为: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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