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咨询的问题有些不太懂
留言时间:2020-06-02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你们解答中的,“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应当退税的,根据具体情形提供相关资料”。这个其他包含什么能具体说一下吗?,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希望能够解答,因为今年7月说全国统一国六排量。眼看7月就马上到了,那时我就真的没办法上牌了,我这么非常着急,非常感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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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09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规定:
第十五条 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规定:
八、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向原征收机关申请退税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并区别不同情形提供相关资料。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提供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二)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税的,根据具体情形提供相关资料。
《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规定:
B.其他原因退税
B1.计税价格错误:按照新申报的计税价格重新计算应退税额。
B2.厂牌型号或配置选择错误:按照新的车辆型号或配置重新计算应退税额。
B3.重复缴税退税: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B4.税率选择错误:重新按照正确税率计算应退税额。
B5.误收退税:按照误收税额申请退税。
B6.符合免、减税条件但已征税,按照应免、减税额申请退税。
B7.其他。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