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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税务局:股东之间无偿划转股权协议,缴纳印花税吗?

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1-04-15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股东之间无偿划转股权协议,缴纳印花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4-15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 )规定:

   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

   十、“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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