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
留言时间:2021-05-31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您好,咨询一下,能够采用简易计税的砂石行业,由一般计税转简易计税,受不受36个月的限制?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6-0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