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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税务局:自然湖泊环境保护管理服务,能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09-29 我要评论

自然湖泊环境保护管理服务,能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留言时间:2019-12-28

咨询对象 湖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自然湖泊环境保护管理服务,主要以清理湖面蓝澡、垃圾服务,能不能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劳务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30

答复内容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文件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规定,5.1 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和5.2 污水处理劳务,退税比例是70%。具体详情可以参考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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