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开发软件,对方应开多少税率的发票
留言时间:2019-12-06
咨询对象 湖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委托另一家公司开发软件,对方应该开什么类型的发票给我公司,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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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09
答复内容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现代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是6%。关于开什么类型的发票给贵公司的问题,涉及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具体税收征管操作事项,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wsswj.hb-n-tax.gov.cn/)——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2.备案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