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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税务局:火车票补票抵扣问题

09-30 火车票补票抵扣问题 我要评论

关于火车票补票抵扣问题

留言时间:2019-08-12

纳税人所属地

湖北

问题内容

请问只有身份证号无姓名、或只有姓名无身份证号的火车票补票是否可以抵扣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13

答复内容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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