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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税务局:发票盖章问题

09-30 发票盖章问题 我要评论

发票盖章问题

留言时间:2019-10-21

纳税人所属地

湖北

问题内容

你好,普票盖章盖成以前老税号发票章,可以在旁边重新加盖正确的发票章吗?还是只能作废重开盖章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22

答复内容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不能在旁边重新加盖,需要作废后重新开具并正确盖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文件附件:《发票专用章》样章规定,发票专用章尺寸规定:一、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mm);

二、边宽1mm;

三、中间为税号,18位阿拉伯数字字高3.7mm,字宽1.3mm,18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26mm(字体为Arial);

四、税号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4.2mm,环排角度(夹角)210~26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0.5mm(字体为仿宋体);

五、税号下横排“发票专用章”文字字高4.6mm,字宽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4.2mm(字体为仿宋体);

六、发票专用章下横排号码字高2.2mm,字宽1.7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10mm(字体为Arial),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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