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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税务局:出租变压器的计税方式

出租变压器的计税方式

留言时间:2021-06-01

纳税人所属地

湖北

问题内容

我承租了一个厂房,但电压不稳定,就将出租方的变压器一并承租了下来,出租方是按出租不动产跟我开的票,我想问一下,变压品出租是按不动产还是按有形动产租赁呢?中间有7%的税率差了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6-02

答复内容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是13%;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是9%。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5.租赁服务。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2)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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