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的友情提示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3日 17:07 来源:荆州市税务局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已接近尾声,为避免超期缴费而影响享受权益,请广大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人避开缴费拥堵高峰,在2021年6月30日前尽早、错峰缴费,现将有关缴费事项告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
(一)楚税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
鄂汇办(湖北省政务服务手机APP)
(二)所属县市区的代征银行及各代征银行的手机APP
区域 |
代征银行 |
市直 |
建设银行 |
沙市区 |
农业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 |
荆州区 |
农业银行、农商银行 |
公安县 |
农业银行、农商银行 |
监利市 |
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工商银行 |
江陵县 |
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 |
石首市 |
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工商银行 |
洪湖市 |
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 |
松滋市 |
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工商银行 |
(三)湖北省电子税务局PC端
(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
(四)所属县市区的办税大厅、自助办税机
二、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注意事项
(一)2021年7月1日以后灵活就业人员不再允许补缴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二)2022年1月1日以后灵活就业人员不再允许补缴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三)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将影响个人缴费年限,进而影响退休待遇,为避免个人权益受损,请大家每年在缴费年度(当年7月至次年6月)内按时足额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