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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税务局:客户提前打给我们的货款,后面抵了一部分货款后,剩下的钱不准备要了,我们应该怎么做账?

客户提前打给我们的货款,后面抵了一部分货款后,剩下的钱不准备要了,我们应该怎么做账?

留言时间:2021-06-30

纳税人所属地

湖北

问题内容

客户提前打给我们的货款,后面抵了一部分货款后,剩下的钱在我们这边挂账几年了,后续客户公司注销了,不要这个钱了,我们应该怎么做账?做账需要做到什么科目?需要交纳增值税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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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7-05

答复内容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关于会计账务处理问题,建议您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执行。

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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