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税务局:房地产预售款发票冲红
日期:2019-08-19
来源:湖北省税务局
问:房地产企业收到首付款开具的(零税率)预售款增值税普通发票,在需要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要把已开具(零税率)预售款发票冲红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文件第九条规定,(十一)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 “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