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15:19 来源:孝感市税务局
熊某某、汪某某、黄某某: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孝感市付冲路5号)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即视为送达。
附件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需送达的税务文书 |
1 |
熊某某 |
420902********0022 |
孝开税限改〔2021〕1000000013号 |
2 |
汪某某 |
422201********3419 |
孝开税限改〔2021〕1000000006号 |
3 |
黄某某 |
422201********6819 |
孝开税限改〔2021〕1000000007号 |
附件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