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6日 09:4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1996〕190号)第三条规定,依当事人恩施市***木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A491WNL37)申请,我局决定对恩施市***木材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1年9月6日上午9时
二、听证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办公区(施州大道115号)四楼二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1.参加旁听人员请于2021年9月2日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恩施州税务局稽查局审理股报名登记,并于听证会开始前30分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听证地点。
2.旁听人员须遵守听证会纪律,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3.请参会人员出示“湖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方可参会。
联系电话:0718-826952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