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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税务局:我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现有一名日籍股东将其所持股权转让,请问转让涉及的个税是否按《中日税收协定》中规定的10%代扣代缴

我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现有一名日籍股东将其所持股权转让,请问转让涉及的个税是否按《中日税收协定》中规定的10%代扣代缴,谢谢!

咨询人:殷静 咨询时间:2021-10-09 回复单位:12366纳税服务处 回复时间:2021-10-15

答: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经转办,对于日籍股东股权转让,当日籍股东是非居民个人,且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可以享受中日税收协定财产收益条款第四款有关规定,在我国缴税。但并无纳税人提出的10%税率优惠。应根据国内法有关规定进行缴纳。

综上所述,请您直接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由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贵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实事求是来认定。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公众服务——办税地图——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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