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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税务局:宁税稽二公告﹝2020﹞20号南京东利恒机电有限公司税务稽查结论送达公告

宁税稽二公告﹝2020﹞20号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稽查结论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1

来源:第二稽查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南京东利恒机电有限公司的税务违法行为作出税务稽查结论,因相关《税务稽查结论》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税务稽查结论》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稽查结论》具体内容附后(见附件),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税务稽查结论》书面文本。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马道街1号

联系电话:025-58070826

联系人: 黄小青 陈朝华

附件一:税务稽查结论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0年5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稽查结论

宁税稽二结〔2020〕63号

南京东利恒机电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113MA1W0TDE42)

经对你(单位)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你单位接受温州路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2份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品名:会议费,金额分别为 86932.04元、76174.76元 ,税额分别为2607.96元、2285.24元。你单位已于2019年6月26日注销,暂未发现2018、2019年度银行流水中存在与发票开具方对应的往来,以及其他金额相一致的往来情况的检查,未发现税收违法问题。

二O二O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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