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公告——徐州大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6-02
来源:徐州市税务局
徐州大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30006329291XM;法定代表人王成):
你单位对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作出的徐税稽通[2020]101号《税务事项通知书》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经本机关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书》(徐税 税复不受字[2020]200522号),文书见附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2020年6月2日
链接: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