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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异常发票(或者失控发票)抵扣凭证,是在当期申报表做进项税转出处理,还是更正申报所属期申报表?

异常发票(或者失控发票)抵扣凭证,是在当期申报表做进项税转出处理,还是更正申报所属期申报表?

留言时间:2019-08-14

纳税人所属地

江苏

问题内容

异常发票(或者失控发票)抵扣凭证,是在当期申报表做进项税转出处理,还是更正申报所属期申报表?

我司收到供应商失控发票,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我司“四流一致,发票、货物、资金、合同”已核实无误,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20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异常发票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处理有关问题,若在具体处理发票事项中有疑义,请将有关资料提供主管税务机关。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当地特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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