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租金抵税还是房贷抵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1-02-20
纳税人所属地
江苏
问题内容
您好 我是南京农村户口,在南京租房住,去年年中在南京买了偏远郊区距离工作地点30公里的预售的房子 需要2021年12月交付,目前在还贷款。个税电子税务局上显示我的租房租金可以抵扣,但是目前买了房子应该申请住房贷款利息 财务不确定之后到时候汇算清缴的时候我是否需要补税 所以我现在能否单独申请住房租金抵扣个税(因为房子还要1年交付 目前是房贷+房租开支都要)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2-20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纳税人有自有住房是指,纳税人已经取得自有住房产权证或取得购买自有住房时的契税完税证明。纳税人购买的期房不符合自有住房判定条件,可以在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或者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二者选择其中一项扣除。但是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